煙草專賣法
1、為實行煙草專賣管理,有計劃地組織煙草專賣品的生產和經營,提高煙草制品質量,維護消費者利益 ,保證國家財政收入,制定《煙草專賣法》。
2、煙草專賣品是指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煙葉、卷煙紙、濾嘴棒、煙用絲束、煙草專用機械。
3、卷煙、雪茄煙、煙絲、復烤煙葉統(tǒng)稱煙草制品。
4、國家對煙草專賣品的生產、銷售、進出口依法實行專賣管理,并實行煙草專賣許可證制度。
5、省、自治區(qū)、直轄市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受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和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雙重領導,以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的領導為主。
6、國家加強對煙草專賣品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fā),提高煙草制品的質量,降低焦油和其他有害成分的含量。
7、國家和社會加強吸煙危害健康的宣傳教育,禁止或者限制在公共交通工具和公共場所吸煙,勸阻青少年吸煙,禁止中小學生吸煙。
8、 國家在民族自治地方實行煙草專賣管理,應當依照煙草專賣法和民族區(qū)域自治法的有關規(guī)定,照顧民族自治地方的利益,對民族自治地方的煙葉種植和煙草制品生產給予照顧。
9、《煙草專賣法》所稱煙葉是指生產煙草制品所需的烤煙和 名晾曬煙。 。
10、煙葉收購計劃由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計劃部門根據(jù)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的計劃下達。
11、煙草公司或者其委托單位應當與煙葉種植者簽訂煙葉收購合同。
12、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轄區(qū)內的煙葉、復烤煙葉的調撥計劃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 計劃部門下達,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變更。
13、 煙草制品生產企業(yè)為擴大生產能力進行基本建設或者技術改造,必須經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批準。
14、煙草制品生產企業(yè)的卷煙年度總產量計劃,由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根據(jù)國務院計劃部門下達的計劃,結合市場銷售情況下達。
15 、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物價主管部門按卷煙等級選定部分牌號的卷煙作為代表品。
16、《煙草專賣法》規(guī)定, 禁止在廣播電臺、電視臺、報刊播放、刊登煙草制品廣告。
17、卷煙、雪茄煙和有包裝的煙絲必須申請商標注冊,未經核準注冊的,不得生產、銷售。
18、 托運或者自運煙草專賣品必須持有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授權的機構簽發(fā)的準運證。
19、生產濾嘴棒的企業(yè),必須報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煙草專賣生產企業(yè)許可證。
20、《煙草專賣法》所稱煙草專用機械是指煙草專用機械的整機。
21、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根據(jù)國務院規(guī)定,管理煙草行業(yè)的進出口貿易和對外經濟技術合作。
22、經營外國煙草制品寄售業(yè)務必須經國務院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或者省級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取得特種煙草專賣經營企業(yè)許可證。
23、無煙草專賣生產企業(yè)許可證生產煙草制品的,由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 責令關閉,沒收違法所得,并處罰款。
24、無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制品零售業(yè)務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
25、生產、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煙草制品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責令停止侵權行為,賠償被侵權人的損失,可以并處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6、偽造、變造《煙草專賣法》規(guī)定的煙草專賣生產企業(yè)許可證、煙草專賣經營許可證等許可證件和準運證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7、走私煙草專賣品,不構成走私罪的,由海關沒收走私貨物、物品和違法所得,可以并處罰款。
28、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作出處罰決定的機關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zhí)行。